女子银行卡遭异地盗刷63万元 欲状告银行和银联
人和卡都在贵阳,消费却在深圳——
■银行:是客户保管密码不当 ■律师:银行应负主责
5月13日晚,在贵阳市的李女士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显示李女士的个人借记卡,在深圳的一台POS机消费或网上支付人民币63万元。自己卡和身份证都在身边,怎么会被刷去63万?随后,李女士向银行和警方报案。
事发后,银行认为是客户保管密码不当,银行无责。
人卡都在贵阳
异地被刷63万
5月14日,在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门口,受害者李女士拿着自己搜集的证据,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李女士说,13日晚,她正在贵阳市区和朋友玩耍,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显示:您的个人借记卡账户于2014-05-13POS消费或网上支付人民币630000元。
李女士刚开始以为是朋友开玩笑,并不在意。在朋友的催促下,她才到附近银行自动柜员机查询,竟发现真的没了63万元。
向银行和110报警后,110民警建议李女士马上在附近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款,证明自己的卡在贵阳,并没有在深圳。
事发后,李女士来到银行卡开户行。该行蒋行长说,对于李女士遭遇异地刷卡一事,他表示抱歉。该行长认为,可能是李女士操作不当,导致资金被盗,与银行无关。
蒋行长称,尽管国外都已经不使用密码,只使用签字,但国内借记卡仍然以密码为核心,只要有密码,将卡复制就可以取到钱,对随后的签字商户不做审核。造成李女士资金流失的原因,是李女士银行卡保管存在漏洞,被人窃取到密码和卡信息。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现在科技发达,银行卡很容易被复制。客户密码被盗用很可能是在使用中被窃取,或被熟人窃取。
对于每日刷卡限额,蒋行长解释说,借记卡就是储蓄卡,在自动柜员机上每天刷卡限额是2万,在POS机刷钱是没有限额,客户的钱自己做主,可以随便刷。
对于李女士的遭遇,律师认为银行作为经国家批准从事吸收储蓄的专门金融机构,理应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为储户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李女士得知存款被异地盗取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银行卡,证明其所持银行卡不可能在异地消费,已经完成举证责任。
该律师还认为,发卡行作为发放银行卡的专业金融机构,对银行卡和POS机安全管理疏于维护,使其POS机无法识别伪卡,导致储户银行卡内资金损失,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储户损失。
目前,李女士正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银行和银联。(孙征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