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起查摩托车违法 不戴头盔罚50元
2014年05月15日 16:2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在禁行区域、路线、时间行驶;报停后上路行驶;争道抢行;驾车时有妨碍其他安全行车的行为;技术标准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追逐竞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对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罚款50元;对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罚款50元;对高速公路上行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罚款200元;对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通行的,罚款100元;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对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