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持自制枪支威胁执法人员获刑
中新网长汀5月19日电 (陈立烽 董丛平 张金川)福建省长汀县一男子为阻止执法人员拆除违章搭盖大棚,竟拿出自制枪支相威胁,阻止拆除,结果落入法网。
长汀县法院19日披露,该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制造枪支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介绍,刘某经营一家饭店,为了扩大经营擅自在饭店门口违章搭盖大棚。2013年9月24日,执法人员在对违法搭盖大棚进行拆除时,急红眼的刘某竟转身进入店铺,在工具箱中拿出自己平时用于做装潢装修时定高处铝合金门柜的自制枪,并做上膛动作冲向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立即退向安全地带并报警。刘某见状,将枪交给店员吩咐其藏起来。民警到场后,责令店员交出枪支并将刘某带离。经鉴定,该自制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法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构成了非法制造枪支罪,应当依法处罚。鉴于被告人利用射钉器改制枪支的动机用于装潢装修,主观恶性较小,且其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