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疆首个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成立

2014年05月22日 11:23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全疆首个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乌鲁木齐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正式成立。今后,乌市申请低保的家庭条件符不符合,是否存在“错保”“人情保”,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一查便知。

  据了解,核对中心与全市财政、交警、房产、社保、运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实现了网络互联,做到了跨区县、跨部门居民财产和收入信息共享,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城乡低保对象资格认定、专项救助(如住房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对象资格认证、救助对象动态核查等方面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项目和涉及的困难群众不断扩展,落实政府公共政策的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城乡低保等保障项目都需要核实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由于目前民政部门信息来源单一,缺乏查证手段,仅靠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居民评议等手段难以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极易出现“错保”“漏保”“退保难”等现象。

  为确保救助申请家庭财产信息准确,2012年,乌市作为自治区确定的首批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城市之一,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

  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建立,破解了救助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的瓶颈,将会有效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记者 杨英春)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