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出首张控烟罚单 南通一网吧被罚两千元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对某网吧开出第一例禁烟罚单,这也是《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自2013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处罚的首例。
首张罚单
给了网吧负责人
据介绍,5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爱卫办和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区某网吧烟味浓重,地面上散落有不少烟头。检查人员随即对网吧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5月21日,检查人员再次对该网吧进行检查,依然发现存在吸烟现象,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网吧负责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要求网吧立即设置规范的禁烟标志和室外吸烟区,安排专门人员劝阻吸烟,并将对网吧禁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这10个场所是禁烟的
10个场所禁烟: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室内外区域;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区域;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室内区域;体育场馆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室内区域;公用事业、金融机构室内营业区域;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室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单位未履行控烟职责,《条例》明确,逾期不改正,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禁烟场所吸烟的个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空白是难点
现在控烟有法可依了,可是,如果有人在禁烟区抽烟了,谁去罚款?这确实是一个难点,目前,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研究执行细则。
虽说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等部门对控制吸烟工作有监督管理职责,但有的单位没有执法权限,比如教育。有一些行业和单位根本就没有明确的监管职责,比如机关。有关人士认为,禁烟分段管理不一定是好事,多个“婆婆”管理,效果不一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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