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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用焦裕禄精神“照镜子”

2014年05月29日 08:4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兰考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在焦裕禄墓前重温入党誓词。本报记者程丁摄

  “到一线与干警一起办案少,听汇报多。”“身在群众中不了解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有时接受了别人的宴请,廉洁自律不够。”……5月21日,记者在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采访时看到,院内一楼大厅醒目张贴着31名科级干部手写的“四风”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已经立行立改、正在整改和计划整改等事项一目了然。

  兰考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震对记者说:“作为焦裕禄精神发祥地的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对照检察工作实际,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学、细照、笃行’六个字要求落到实处。”

  记者看到,在张震的办公桌上,80余页的学习笔记和20余页的民情日记,详细记录着他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个人心得体会和直接联系群众的点点滴滴。在兰考县检察院,这样的笔记和日记每一位党员干部手中都有一本。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的干警们都在思考: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是否像焦裕禄那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敢于迎难而上、勇于创新?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该院干警不但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自己,还运用各种方式探寻未照到的“死角”。

  除了深入基层听民声外,该院积极向县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群工部及行政执法机关等与检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过“梳辫子”,共汇总意见和建议48条。

  即知即改方能取信于民。在个性问题立行立改上,该院实行销号管理,一项一项地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在共性问题的专项整治方面,实行分类负责制。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20条。

  4月23日,兰考县葡萄架乡群众张留创带着一面题着“六年上访滴滴泪,一朝止讼雨化春”的锦旗来到该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事情还要从3月中旬兰考县检察院受理的一起要求国家赔偿的信访积案说起。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文书,不符合赔偿条件而未得到赔偿,当事人已到各级政法机关上访6年有余。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了让活动成果真正惠及群众,该院在总结办理涉检信访经验的基础上,推行“3十2”爱民工作法化解社会矛盾,即通过对信访人依法引导、情绪疏导和互动劝导等“三导”,建立多层次矛盾化解机制和多元社会救助机制等“两多”,实现涉检信访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按照多元社会救助机制的方案,针对这件6年信访积案,该院及时启动疑难信访案件司法救助方案,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为信访人张留创解决2.8万元救助款。

  心有群众,新风拂面。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兰考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该院与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合作,打造民行申诉“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建立两个月来,共收到当事人申诉案件6件,目前已息诉2件,申诉人撤回申诉1件。

  “在检察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不仅让群众得到了实惠,而且拓宽了工作思路,创新了民意沟通机制。”张震谈起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初步成效如是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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