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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告14次一直未露面 法院冻结45万逼其现身

2014年05月29日 09:4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康平经商男子韩某因为种种原因,被人相继起诉到了法庭,成为了14件民事纠纷案件中的被告。然而,韩某迟迟不肯露面,导致审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告他 欠了近40万的韩某没影了

  刘先生和韩某是十多年的朋友。因为经营缺乏资金,韩某多次向刘先生借过钱,十多年间,钱款有借有还,一直都没有出现问题。去年时,韩某经营出现了问题,销售出去的货款迟迟拿不到,导致其借的钱款无力偿还。

  经双方结算,韩某拖欠了刘先生近40万元。刘先生多次索要,韩某都承诺一拿到货款就给,可迟迟不见韩某来还。无奈之下,刘先生将韩某起诉到了康平县人民法院,要求韩某返还近40万元借款。

  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冯劲龙多次电话通知、邮寄送达、前往家中和工作地点送达,均没有找到韩某。冯劲龙说,按照程序,法院受理后应该第一时间将相关文书送达到被告手中,如果送达不了,审判程序就无法正常进行。

  传他 14起案件的被告“隐形”了

  与此同时,康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调查发现涉及到韩某的案件远不止这一起。在康平县人民法院,韩某还有13起民事案件,其涉及民间借贷、担保追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多个方面。韩某无一例外,都是案件中的被告。

  冯劲龙透露,因为韩某逃避债务故意躲藏,因此每件案件都查找不到人,每件案件的法律文书也都无法送达。如果采用公告送达,案件审理时间将无限期延长,刘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第一时间得到保护。

  为防止财产被韩某传移,刘先生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4月30日,法官接到申请,立即赶到银行进行查询,发现韩某刚刚向自己银行账号内存入45万元。随即,法官依法对该笔钱款实施了冻结。

  找他 冻结45万逼被告现身

  五一假期一过,久不露面的韩某终于出现了,他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法官冯劲龙。原来,韩某因为用钱取款时发现钱款怎么也取不回来,一打听才知道钱款被法院给冻结了。韩某急忙前来法院打探个究竟。

  冯劲龙看到韩某露面后,第一时间通知了其他案件的承办法官。一时间,所有法官全都聚了过来,将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到了韩某的手中。随即,14件案件全部进入了开庭审理程序。经过简易程序审理,目前,已有10件案件审理终结,还有4起案件即将审理终结。韩某均败诉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冯劲龙透露,因为被告故意躲避和流动性大,让法律文书出现了送达难的情况。不管被告出不出现,这都不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即使无法找到被告,法院也可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同样视为送达,不管被告出不出席,都不会影响到法院审判,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将缺席进行审判。

  说法 财产保全最好有凭有据

  冯劲龙说,财产保全是在审判有结果之前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后,一般都会获得法院支持。

  虽然如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财产保全。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 因此,如果申请人不想承担由于财产保全错误所带来的赔偿责任,最好有凭有据而不是单凭猜测去申请,申请的范围也不是越大越好。

  最后,法官提醒,申请财产保全最好“有凭有据,越快越好,要多少申请保全多少。”(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漫画 孙鹤恬)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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