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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新规 多个城市派员考察

2014年06月09日 15:31 来源:太原日报 参与互动(0)

  物业服务与收费不规范是国内不少城市存在的价格热点问题,我市于5月19日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新规引起了多地关注,6月5日,大庆市物价监督局副局长李丽霞、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侯占军带队来到我市,考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此前,西安市、石家庄市以及我省晋中市、长治市等地已派员专程来我市考察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与收费不规范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物价部门工作的难点。市物价局积极着手解决这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落实群众投诉的同时,深入社区和物业企业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标物业管理先进地区、大胆学习借鉴,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会同市房管局制定并正式出台了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重新制定了物业服务等级,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车辆停放、装修服务、电梯运行服务等收费标准。《办法》和《标准》着眼维护群众利益,立足当前物业服务的新形势、新需要,突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监管责任、收费范围更加清晰,规范中有创新,创新中有突破,特别是明确了子女探望老人、老人看望子女的进小区车辆前3小时停车免费,更体现了人文关怀。

  大庆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了解了物业服务收费新规制定的背景、过程、内容及特点,并就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细节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他们表示,此行收获很大,将借鉴太原市规范物业服务与收费的思路和措施,制定政策,切实解决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的价格热点问题。(霍铮)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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