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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鼓励新媒体的“拿来主义”

2014年06月10日 13:3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今日头条”宣布完成1亿美元融资后,这个资讯推荐引擎类的手机应用客户端,即遭遇纸媒的侵权质疑。对此,“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回应,该公司只和网媒合作,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媒体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内容的竞争。今天的新媒体看似做的是内容,而且相对于主流媒体有很强的竞争力。可这种竞争力,是建立在牺牲主流媒体利益基础上的。出现在新媒体上的内容,有多少是新媒体自采自编的?新媒体是实实在在的“内容搬运工”。

  新媒体以做“搬运工”为荣,源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于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更新及时的单纯事实消息,一般不加以限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面对传统媒体利益普遍受损的事实,这一规定有没有必要进行修改?退一步讲,即使著作权法鼓励创作和传播,也只限于时事新闻。可在“今日头条”上,大量采集了来自主流媒体的时事评论、深度报道的内容板块。

  任何一种媒体,最终拼的一定是内容。而新媒体似乎就是几个人,拿着“剪刀和糨糊”做着低技术含量的工作,为什么就能赚得钵满盆满?这值得思考。有消息称,日本主流媒体在产权保护上做得很好,这恐怕值得我们借鉴。(毛建国)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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