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食药监局提醒市民:买肉要查验其票证是否齐全
2014年06月16日 13:05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6月13日,市食药监局发布消息,今后凡进入我市的生猪产品应持有“一证两章”和“一票据”,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生猪产品时一定要查验票证是否齐全,若票证不齐全就难保其质量安全。
随着机构改革,肉类产品在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原先的动检部门划归食药监部门负责。为做好改革期间的监管衔接,市食药监局加强对肉类产品流通环节检验检疫手续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求进入我市市场交易的生猪产品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一证两章”和“一票据”。一证是:“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是:肉类胴体上加盖的“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一票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肉类产品时,须有上一级经销商出具的销售票据,还应当持有定点屠宰厂(场)按批次出具的“瘦肉精”监测报告,无报告的,不得上市交易。
市食药监局流通处负责人阎滨介绍:“票、证不齐全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我市销售。牛、羊、禽类等动物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上市销售。”(记者 郝晓炜)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