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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将推广使用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

2014年06月18日 15:1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6日至20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率执法检查组对广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16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副省长许瑞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今后几天,检查组还将赴广州、深圳、佛山、中山进行实地检查。

  2017年珠三角地区PM2.5要降15%

  据省环保厅厅长李清介绍,2013年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3%。

  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的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珠三角区域PM2.5下降15%,全省PM10下降10%。就目前情况来看,去年珠三角区域PM2.5年浓度高达47微克/立方米,“要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15%的目标压力很大。”李清表示,尤其是现阶段珠三角区域大气呈现复合型污染特征,PM2.5中近70%的细颗粒物来自于二次污染,治理难度非常大。另外,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粤东西北的不断振兴,要求石化和火电项目上马的愿望强烈,使得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压力进一步增大。

  机动车是污染空气的主角

  在空气污染中,机动车污染占的份额很大。目前,广东还有黄标车129万辆,其中营运黄标车20多万辆,未到期车辆强制淘汰缺乏法律依据,需要财政支持。对此省财政厅表示,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十二五”后半期,省财政将安排6.21亿元对珠三角地区强行淘汰的黄标车按不同年份不同车型给予6000-30000元/辆的补贴,省财政将按该标准的20%给予补助,预计可支持淘汰15.294万辆黄标车。

  在成品油消费上,广东是全国第一大省,年消费量约占全国的1/10。自2010年开始,部分珠三角城市就率先推广使用粤IV车用汽油,到2013年底全省已全面使用粤IV车用汽油和国IV车用柴油。下一步,省经信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和石油企业落实价格、资源、物流运输等,制订并上报省政府发布详细推广时间安排,分阶段、分区域推广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预计在2015年6月底完成。

  建广州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

  副省长许瑞生表示,广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严格环保准入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压减燃煤,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狠抓锅炉整治,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污染物排放整治,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控制工业扬尘,加快黄标车淘汰,配套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开展黄标车跨市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此外,将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年底前完成广州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任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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