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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改革步骤说到就务须做到

2014年07月01日 11:0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去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办随后下发任务分工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然而,有媒体梳理条例进展情况,体会到出台的困难程度。昨日已是最后时限,条例依然难产。

  条例难产,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国土系统内部人士解释,当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冲突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很多,需逐一梳理、修改或废止。也有人表示,条例规定过细,不给地方留余地。一个更加耳熟能详的解释则是,条例修订涉及部门利益之争,立法存在博弈,阻碍重重。种种原因加在一起,使得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多种问题聚焦的地方”,难处可以想象得到,及时出台条例的确不容易。

  然而,当初要求6月底前出台条例之时,我们看到的是气势如虹的承诺,感受到一种“壮士断腕”般的决心,这些种种羁绊因素较少提及,仿佛不足畏惧。现在条例可能将延期,问题就随之逐一暴露,并一个个放大,眼前所见尽是拦路虎。这种“延迟效应”我们并不陌生。一旦某个立法要延期,某项政策难以推进,设定的时间表被推翻,所暴露的问题就开始泥沙俱下,并不断显化、尖锐化,不管当初表现多么强大的决心,最终都变成愁眉紧锁之状。这带来的一个最直接后果,便是挫伤公众对政府改革的期待与信心。

  问题是存在的,当然不能否认。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几乎可以说是一次伤筋动骨的手术,牵涉面广,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当初拿出时间表时,问题是没有摆出来,还是不用摆出来?当初看来,人们会认为政府做了足够准备,有充分把握,否则不会有如此明确承诺。放眼当前中国面临诸多改革议题,无不是任务艰巨、问题复杂,深入推进改革往往靠的就是决心。一项改革拿出了方案,设定了时间,呈现了目标,那就意味着决心十足。遗憾的是,延缓、推迟一次次发生,所造成的印象,是轻言承诺,弱化了决心的分量。

  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及条例的起草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但已经有专家表示,这项改革“将影响经济、房价、廉政建设等最敏感的、深层次的利益问题,需更高层拿出决策,国土部仅仅是‘操盘手’。”也有观点指出,破除部门各自为政的藩篱,国土部部长“层级不够”,需更高层拿出决策。各种潜台词的意思便是,这一改革需要国务院主导,从最顶层发力。这恰恰暴露出一种困境:很多改革涉及行业、专业领域,需要交由特定的部门主导,但往往改革一动起来便牵涉部门藩篱、利益纠葛,最终又不得不寄望于最高权力统筹全局。如果改革决心、能量取决于权力层级,那改革活力终将成为问题,改革路径也将变得单一。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落实物权的基础性制度,影响深远,有重要意义。这样的改革经不起轻言承诺的印象,理应有足够重视、充分发力,在准备充分、有肯定把握的前提下,真正向社会公众给予交代,并做出庄重承诺。(评论员 肖畅)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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