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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生命让道是私德也是公义

2014年07月16日 13:28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不避让急救车辆的违法行为,镇江交警从7月1日起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前天,一辆红色马自达私家车因拒不避让急救车,被处罚200元,记3分。这是镇江首张因为“不按规定避让急救车”开出的罚单。

  忙碌的城市,拥挤的车流,每个人都有自己要紧的事去做。也许是赶一架即将起飞的航班,也许是参加一场重要的面试,也许只是急着回家陪父母吃一顿饭……但当120急救车的尖啸声在身后响起,一个生命正在消逝,急需拯救;此时孰轻孰重,相信每个心存善意的人都会做出选择,为急救车让道,就是为生命让路,为良知付出。

  可是,在现实中如马自达车主一样,拒不避让急救车的并不是孤例,由此导致病人命丧途中的也并不鲜见。如果这位马自达车主意识道自己的冷漠加速了一个生命的逝去,他还能心安吗?

  120急救车抢救的主要是呼吸、心脏骤停的昏迷病人,或严重失血、颅脑外伤等危急人员,对于后者,伤后1小时的现场死亡率占50%,而最初的10分钟又是死亡率最高的时段,被称为“白金10分钟”。国内有统计表明,30%的病人因交通堵塞导致死亡或救治效果不佳,三五分钟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听一首歌、看几条微信的时间;可对于急救车来说,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如何才能让生命通道更加顺畅?我们谴责那些以自我为中心,不尊重生命的冷漠者,但别忘了,这不仅是个人私德,也关乎社会公德和法律义务。道德层面的呼吁不可少,规则的约束、习惯的养成更加重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相关条例: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但截至目前,南京尚无一例因未避让120而遭处罚的案例。交警“不较真”,导致驾车人的相关意识淡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自然起不到惩戒警示效果。

  如何给急救车让道,也是个技术层面的问题。在美国,法律明确规定救护车一旦闪起警灯,无论同向或反向的车辆都必须减速停车,尽量靠边,就算上路肩或逆向车道也必须让出主道;德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也有类似法规。而我国的交通法规中却缺少这样详细的指南,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驾校培训开始强化避让意识,并掌握如何避让的技能十分必要。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城市拥堵日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为生命让道”更应成为全社会共识,政府、医疗机构、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该想想,如何做得更多。(刘大山)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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