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市住建委发文 安装充电桩物业禁收费

2014年07月18日 09:2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在物业管理的停车位、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物业不得借机收费。通知自8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安装,《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主要包括做好勘查现场、提供图纸、指认暗埋管线走向和现场施工等工作,并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如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社会公众可通过bjwyjb@163.com进行投诉,各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做信用记分和公开曝光。(记者孙雪梅)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