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沪昆高速爆燃事件:两年两起相似事故是什么轮回
19日沪昆高速湖南境内发生的两车相撞引发爆燃事件,目前共造成5车烧毁,已确认43人死亡。记者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官网7月3日发布的“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关于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情况的通报”中发现,肇事客车闽BY2508所属的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在“黑名单”里。
(7月20日《京华时报》)
当前的安全生产问题,往往是这样:出问题以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马上都会站出来表示“高度重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并且总忘不了强力执行“一家有病,全体吃药”的整改方式,不管有没有问题、发现没发现隐患的同类企业,一律先歇业。一方面是要表现重视的“高度”,另一方面,其实是管理部门心里没底,哪些企业有问题、存在隐患,不掌握,所以干脆“一律吃药”。而与这种极端的高度重视形成反差、分裂的情况却是,如果有一段时间不出问题,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会习惯性地出现“健忘症”,监管与防范上,正常的、“一般”的重视都没有了,甚至即便查到一些问题和隐患,都不能采取相应措施,直到再次出了问题,那种超常的官方反应又会重复。
说到大客车与运载危险品车辆相撞,还有夜间运营、司机疲劳驾驶、超载等关键词,不能不说两年前——2012年8月26日凌晨,陕西延安发生那起大客车与运输危险品大货车相撞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仅仅两年,再次发生了一起高度相似的恶性事故,当有关方面、领导们惯例式高度重视和重要批示的时候,有没有自问:相似的一幕为何再次出现?
“先有渎职后有安全责任事故”,似乎已成“铁律”,然而就这么个简单的“铁律”,却不断被漠视,不断被引爆。难道除了“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就是“举一反三”的惯性复述?(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