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执法经济”不除 “钓鱼执法”难愈

2014年07月24日 13:53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12日下午,60岁的陈作雄从蓝山县交通局大门进去三次,出来两次,最后一次进去后就再没出来。两天后,清洁工在交通局运管所三楼办公室发现其尸体吊在电扇挂钩上。经警方勘验,陈系自杀。蓝山县16名目击者签字作证,7月12日上午,陈作雄骑两轮摩托车在东门桥头,遭便装执法人员“钓鱼执法”,他的车被扣押。(《新京报》7月23日)

  面对公众关于当地存在“钓鱼执法”的质疑与指责,当地的调查结论是“不存在钓鱼执法”。但另一方面,当地不但有16名目击证人签字作证执法人员存在“钓鱼执法”的嫌疑,而且其他摩的司机也纷纷爆料自己曾经遭遇到“钓鱼执法”。

  围绕“钓鱼执法”,各路专家学者和公众分别从法理、情理、道德、人性等各种角度进行过解读,基本共识是:“钓鱼执法”从程序到实质都涉嫌违法,不符合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还对社会道德与人性底线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与破坏。换句话说,它是一种“不择手段的执法”,缺乏法律与道德上的正义性,理应被取缔,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当下,“钓鱼执法”在全国各地基本被摒弃,现在却在湖南蓝山县借尸还魂,原因何在?答案恐怕可用四个字概括,那就是“执法经济”。正是一些执法部门把执法当成创收,将执法变成了“执罚”。为了拿罚款回扣,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所以在执法时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如此一来,难免会制造出“冤假错案”,平白让无辜者变成了牺牲品。

  “执法经济”不除,“钓鱼执法”难愈。唯有从根本上铲除“执法经济”存在的土壤,破除不合理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才能根治“钓鱼执法”。(苑广阔)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