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手机杀毒须先“打黑”
2014年08月04日 10:2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XXX(机主姓名)看这个,ht://********XXshenqi.apk”。如果收到这样含病毒的短信,千万不要点开下载,否则手机会自动群发该短信让更多的用户上当加入群发短信的队伍中。(8月3日《北京青年报》)
从2000年世界首个手机病毒出现以来,制造传播手机病毒已经从最初的纯恶作剧性质演变到今天的恶意损害用户利益。这条黑色利益链上包括部分山寨机厂商、不法软件开发者、部分增值业务服务商等。他们为了谋取私利而相互勾结,形成了分工明确的黑色经济链条。随着4G的普及,手机病毒将会更加肆虐。这不但影响公众的隐私安全和经济利益,更危及整个移动应用产业链的发展。
手机“打黑”,应加快制定信息安全法。应该指出的是目前国内对于隐私信息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些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只有填补了这一规定的空白,规定隐私权的边界,才能再对手机软件的权限进行限制,规定某类手机软件允许获得哪些用户信息,获取哪些信息是越权违法的。
治理手机病毒还需要整个产业链的共同努力。首先,要从产业链的上游对病毒进行扼杀。其次,用户要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选择具有安全认证的下载渠道,同时安装专业安全防护软件。此外,手机的杀毒重点应该放在网络层面上。因为手机病毒的传播方式是依靠网络,所以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应该是让网络运营商进行网络杀毒。如果缺少网络运营商的防御,天下还是难以太平。(董 平)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