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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奔进水修车花56万 车主不诚信保险不赔偿

2014年08月10日 14:0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发生涉水事故后,奔驰越野车邵先生自行修车花了56万元,但提交的理赔证据材料却都不真实。西城法院近日判决,由于邵先生的不诚信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去年5月,邵先生为自己的奔驰越野车办了保险,车损险和涉水险都是150万元。就在当月,司机驾驶着邵先生的车在内蒙古陷入河道,导致车辆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事故原因是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进水。

  邵先生称,事故发生后,他自行修复了车辆,产生修车费等56万余元。邵先生提供了新更换的发动机的海关进口报关单,以及车辆维修单位的施工单和维修费发票。

  法院调取奔驰零部件贸易公司及4S店的相关单据却发现,邵先生所称更换的发动机是4S店安装在另一台奔驰车上的,根本就没有更换安装在他的车辆上。此外,车管所的存档资料也显示,邵先生所述的修车单位和修车单位的配件销售清单也与在车管所存档材料中登记的内容不一致。

  法院认为,针对邵先生的不诚信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判决驳回了邵先生的索赔诉求。(记者 孙莹)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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