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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飙车酿祸致5人伤 父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2014年08月15日 08: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未成年人骑摩托成马路杀手

  年轻人开着摩托车飞驰在路上,看上去很拉风,但近年来,未成年人非法驾驶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日渐增多,成为“马路杀手”。从化法院统计发现,今年1~5月,从化法院已受理未成年人涉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2件,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88%。

  2013年2月的一个晚上,阿舜与同学朋友阿俊、阿雅、阿鹏(均为未成年人)等人一起玩到凌晨4时许,意犹未尽的几人,准备在回家时“顺路”飙车。夜深人静的街道,响起了轰轰的摩托车声音,阿舜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人,风驰电掣地沿从化市河东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从化市江埔街七星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搭载人员过多,与小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阿舜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非法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超载、超速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小华驾驶制动系不合格及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

  本次事故中,双方车辆都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本次事故造成5名伤者的经济损失一共达到了40多万元。而未成年人阿舜及其父母需要承担事故50%的赔偿责任。(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陈亮、李长志)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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