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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友承诺生完孩子结婚 女友没生儿子男子要分手

2014年08月19日 14:53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市民小洁与男友孙浩同居之后产下一女。小洁以为孙浩会像之前承诺的那样,只要孩子生下来就结婚,但孙浩却说小洁没能给他生儿子,所以不能结婚,也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小洁找到香坊区法援律师,在律师的调解下,孙浩答应每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小洁和孙浩2010年5月相恋,一年后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小洁发现自己怀孕了,想到两人还没有结婚,便与孙浩商量想要打掉这个孩子。孙浩知道后坚决不同意把孩子打掉,并承诺小洁生下这个孩子后,两人就结婚。在小洁顺利产下一女之后,孙浩却以小洁生的是女孩为由要分手。小洁认为他不守承诺,孙浩却强调没生儿子就不可能结婚。伤心的小洁也对这个重男轻女的男友彻底死心了,提出让孙浩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孙浩却以孩子是非婚生子女,拒绝支付。

  通过调解,孙浩答应每月给女儿支付抚养费。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新晚报)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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