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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将备灾仓库出租商用被指违规 用地性质或违法

2014年08月22日 08:3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红会将备灾仓库出租商用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日前,其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承认此事,并表示各地备灾仓库均有类似行为,更是引发新一轮公益舆论危机。

  公益组织非“官”亦非“私”,其行为应当遵循什么守则,出租备灾仓库是否违法?记者向两位资深律师请教了这个问题。

  律师意见:尚无确切证据断定出租备灾仓库系违法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向记者表示,从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红会出租备灾仓库的做法尚未直接违反某条法律,但肯定已经违规,因为红会是一个公益组织,其仓库不应当用于商业目的。

  他认为,除出租行为本身,红会的出租方式也涉嫌违规。其出租走的不是市场公开招标,价格并非市场价格,如果有个人利益牵涉其中,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如果没有,那么至少也是违规行为,如其出租走的是“阴阳合同”,意味着这笔钱没有正常入账,违反了财务纪律。

  “我了解,对这种私下出租而且价格低得不正常的情况,大家一般都会有所怀疑。至少目前从公开材料上来看,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断定,”岳运生表示,“但目前已经有人向中纪委举报,按照正常程序,中纪委调查后如果发现了违法犯罪的情况,就会将其移交司法,如果不涉及犯罪,对违规行为一般也会进行内部纪律处分。”

  律师意见:土地用途或违法 私下出租不合理

  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谷辽海向记者表示,由于不了解红会备灾仓库的用地性质,目前不能判断它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土地划拨的规定。

  国家虽然目前没有针对救灾物资仓库的专项规定,但这类仓库用地通常是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按“公益事业用地”专项划拨的。按照这些规定,如果公益用地转为商用,使用方必须先补缴土地出让金。

  类似事件在几年前其实已经曝光过。据中国之声报道,武汉市红十字会1993年以“救灾备灾仓库”名义,通过国家专项划拨,取得了武汉东西湖区一块19.35亩土地的使用权。1998年,武汉市红十字会与湖北某公司签订为期50年的合同,该地块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这家公司。2005年后,该地块被公司对外转租,后被媒体曝光。

  谷辽海表示,即使红会的仓库商用没有触犯用地方面的规定,其私下出租的做法也违背了公平原则。如果红会如其自己所述,是为了将所筹款项用于公益事业而出租,就应该公开透明,让潜在的供应商有平等机会报价,一方面为防止可能的腐败,另一方面也使公共利益能得到最大化。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对公益组织的“能为”和“不能为”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近年来,公益界人士一直在呼吁制定《公益事业组织法》,但看来仍遥遥无期。与此相关的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包含对《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和《慈善事业法》的立法计划。

  事件经纬:红会备灾仓库被低价出租 背后疑似虚假“皮包公司”

  据某媒体日前报道,位于京郊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仓库,经由两份“阴阳合同”的“以捐代租”式擦边球操作,以每年9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了一个名为北京中迅誉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迅誉华)的疑似“皮包公司”,后者再以市场价格转租给DHL等物流公司,从中牟利或达年数百万元。

  2010年10月,中央财政拨款1.17亿元,建成首个国家级备灾救灾物资仓库,隶属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中心。该项目占地总面积6215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63平方米,总投资1.17亿元,全部为中央投资建设。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该项目2013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

  前述媒体调查发现,仓库附近的村民和商户从没见过救灾物资运进仓库,相反,来往仓库的均是物流公司和其货品。有“知情人”透露,红会从2012年起就以年90万元的价格将仓库出租给中迅誉华,后因担心舆论改为无偿出借,中迅誉华以定向捐款的形式付给备灾中心租金,即“以捐代租”。

  据估算,中迅誉华以每年450万元的价格将仓库转手租给DHL等物流公司,赚取了每年360万元的差价。调查还发现,中迅誉华注册地址均为虚假,高度疑似“皮包公司”,其背后实际控制人则为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红色文化基金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秘书长阚茜,红色文化基金管理部主任魏中华等人。

  红会声明:仓库挪用8月底大部分清退 资金全部进入总会账户

  8月18日,赵白鸽回应“仓库门”,称出租仓库是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因为财政只解决红十字会三分之二的经费,红会自己又不能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已才会出租空闲的仓库。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中心于2010年10月9日成立,主要功能是建立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

  赵白鸽说,国家并未建立备灾体系,使得这套硬件系统未得到充分使用,人员工资也得不到国家公共服务保障。她还表示,全国的救灾系统普遍存在这类状况,暗示与企业合作、出租仓库等做法并非红会独一份。

  据新华网8月20日消息,红会当天发表声明,称“备灾仓库”与企业的合作已于今年5月全面终止,项目所得均纳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户,未发现工作人员从中谋利。

  声明称,由于该中心处于初建阶段,部分设施尚未完全竣工,在不影响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和调用的前提下,中心将部分仓库库房与企业在2012年开展合作,期限2年,由备灾救灾中心向合作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咨询和部分仓储服务。

  声明还说,在2013年8月总会机关纪委的内部审计监督中,对备灾中心与企业合作项目已采取自查自纠措施,并进行了整改。该合作已于今年5月全面终止,截至8月18日,75%用于与企业合作的库房已经完全清退腾空,剩余25%也将按计划于8月31日彻底清退腾空。

  款项方面,声明称,与企业合作所获得的180万元资金全部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户,受财政部监管,用于人道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经过总会机关纪委的调查,没有发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存在个人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

  但上述声明仅通过媒体报道摘录的方式发布,记者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账户上都未找到其正式公告。(刘茸)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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