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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让爱心捐款变成权力摊派

2014年08月22日 15:54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据《广州日报》)

  慈善应是一种自愿行为,是发自内心的一种付出与满足,而不是一种负担。慈善家巴菲特就认为,慈善是一件私人的事情,做慈善不应该妨碍家人现有的生活。不过,如今,以“捐款多寡”论英雄的所谓慈善,很多时候却成了一些部门的“思维定势”。随着公权力的介入,爱心活动开始演变成一场职位与金钱的比赛,这种慈善方式其实是对慈善热情的严重伤害。

  捐款有数,爱心无价。爱心捐款,可以倡议,可以引导,但决不可划线强制,不能无视公民权益和慈善本意,强行进行摊派。用金钱多寡来衡量爱心,本质上是对爱心的轻慢与亵渎,而给募捐设“最低消费”则是给慈善抹黑。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叫停这种以爱心之名,行伤害慈善之实的“暴力慈善”。 (作者系湖北职员 斯涵涵)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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