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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取消非行政许可要防止跑冒滴漏

2014年08月25日 13:47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23日再次强调,“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上述信息是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透露的。王龙江介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情况时透露,目前为止,已经分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总计463项,并且全面启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8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日常生活中,公众打交道较多的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其实,“非行政许可事项”并非新生,乃是旧物,并且已经“非法生存”达十年之久: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一些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地位由此变得异常尴尬,但是现实中又有实际需求,便以“非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

  说白了,非行政许可事项,是一项历史“尾巴”,特点很明显:无法律依据、属于权宜之计。虽然非行政许可事项大部分是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但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仍然管住了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并且由于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归法律约束,极易变成灰色地带,成为地方政府任意揉捏的橡皮泥:国务院取消一批,地方上变相地再增加一批;一些行政许可取消了,却以“非行政许可事项”面目再次出现。

  其实,从王龙江司长的话中就可以逆推出来,“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正说明:非行政许可事项极易“开后门”、“保留灰色地带”。既然非行政许可事项并无法律依据,理想状态便是“全部消灭”,彻底取消。不过,此次仍然给了“非行政许可事项”一条活路: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依法“升级”为行政许可。那么,这里就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什么是确因工作需要?符合行政许可法,不难认定,难以捉摸的便是:地方政府会不会偷偷摸摸地将非行政许可事项,升级为行政许可?

  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要防止跑冒滴漏,并非是杞人忧天。虽然王龙江司长说,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非行政许可转为行政许可要过好几道关,但是,鉴于行政审批对于部门利益巨大的诱惑力而言,非行政许可事项在取消的过程中,可能便真有“过关斩将”的本领。如果不想让“例外”变成“放水”,就需要配之以信息公开,从而让政府、社会、公民三者进行有效监督。(温江桦)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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