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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高利贷经商亏损成被告 丈夫得知与其离婚

2014年08月27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李女士(化名)瞒着丈夫借了98万元高利贷用于投资,结果亏损成了被告。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判决李女士偿还98万元本金及合法范围内的利息。李女士的丈夫得知此事与她离婚。

  李女士有稳定工作,但她打算与朋友合伙加盟“谭木匠”梳子店,遭到丈夫极力反对。今年2月,李女士瞒着丈夫与徐某先后签订两份借款合同,一份是借款28万元,约定借7天付1万元利息,逾期不还除了继续每7天付1万利息,还要按每天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另一份是借款70万元,约定借6天付2万元利息,逾期不还除了每6天付2万元利息,也按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李女士借钱开店后,不但没有盈利,还赔了不少钱。今年3月,徐某起诉要求李女士偿还借款本金98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开庭时,李女士表示同意徐某的诉求。徐某和李女士约定的借款年利率约174%,合法范围是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年利率约24%。法官向李女士多次释明,对于高利贷,利息超出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保护,但李女士坚持同意支付高利贷,还多次向法院表示不要向她的家邮寄材料。

  担心李女士受到胁迫或者案件另有隐情,法院再三追问,李女士最终讲出实情,称其丈夫不知道她在借高利贷,如果她不答应徐某的要求,徐某会去家里闹,被她丈夫知道后,一定会和她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偿还借款本金98万元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对徐某要求的违约金也没有支持。

  判决生效后,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李女士的财产状况,最终让李女士的丈夫知道了此事。他十分恼火,最终与李女士离了婚。(记者裴晓兰)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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