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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园“唐僧肉”须锁进制度保险箱

2014年08月28日 08:4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文化公园内的违建不止‘汉城’一处,展览大楼也被城管部门查出加高加建违法建设!”昨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前往文化公园取证并现场问责。面对公园接连被曝违建,广州文化公园党委书记叶高清向市民认错道歉。(8月27日《广州日报》)

  先是曝出园内建成数码电器城,又有大楼被查出加高违建,这几天来文化公园成为舆论聚焦的中心点。政协委员“登门拜访”,大批媒体长枪短炮之下,文化公园相关负责人公开向市民认错道歉。应该说,态度是好的,回应也不可谓不及时。涉嫌违建的建筑将被收回还园于民,看起来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解决方式。但文化公园违建一事还有众多疑点,追问不能轻易偃旗息鼓。

  首先,公园出租部分年租金超过3000万元,园方称租金统一交给区财政,等到公园需要维护时再申请拨回。那么,到底拨回了多少款项,花在哪些地方,都应该拿出账本晒一晒。公园用地、建筑本属公共性质,公开因出租而产生的收益和支出,接受部门和群众监督,这一要求并不过分。

  其次,园内景点“汉城”占地6000多平方米,一年租金却仅100多万元,远远低于周边电子城的租金水平。这一超出常规的低租金也应给出依据,出租是否依法依规?再次,则是公园出租营利的程序问题。文化公园管理方称,早年对外承租政策上是允许的,并且经过了有关程序、报告请示。公园姓“公”是再浅显不过的常识,要出租要变卖恐怕不能单凭管理方话事。文化公园方面所称的“政策”到底出自哪一个文件或规定,报告请示又送到了哪些部门,反馈意见为何,都应该重新梳理一遍。

  处在黄金区位、有地可开发的公园并不少,澄清文化公园不断被蚕食全过程中的疑点,正是为了追问还有没有更多的“文化公园”尚未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韩志鹏委员问,“文化公园是唐僧肉吗?”从其区位优势、用地空间来看,恐怕还真是不少人眼中的“唐僧肉”。只不过需要明确,这块“唐僧肉”不是属于某一个人或机构的,而是全广州人的财富,处置也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地进行。昨日传来一则好消息,《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提交审议,其中便提出了对政府管理的公园禁止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商业服务设施。只有将公园这块“唐僧肉”锁进制度的保险箱,才能避免更多“文化公园”在利益诱惑前沦陷。 (张涨)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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