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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管求子心切与的哥闪婚 “造人”失败想离婚

2014年08月29日 09:5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张女士,就是大家口中的“三高女”——学历高:博士;收入高:企业高管,月薪破万;年龄高:今年43岁。

  可在张女士看来,离过一次婚的她,没孩子是最大的遗憾。

  去年,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的哥贺先生。尽管贺先生无论学历、收入,都远不及自己,求子心切的张女士,相处3个月后就迅速领证了。

  两人花了半年时间努力“造人”,还试了试管怀孕,都未能如愿。一通折腾下来,贺先生不愿配合了,张女士怒了,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离婚。

  这时,贺先生提出来,要平分张女士的婚后收入。

  想当妈,女高管相亲的哥

  43岁的张女士是四川人,研究生毕业后跟着当时的男朋友到宁波工作。她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离婚后,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和学习。

  学业上,她攻读了博士,事业上,通过这几年的打拼,她也当上了公司高管,可谓是一帆风顺。

  其实,这么多年来,张女士对感情一直没有太多期盼,觉着单身挺好。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想当妈妈的心情越来越迫切。

  眼看自己都40多岁了,想着生孩子要抓紧了,去年,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经历过一段失败婚姻,同样年纪的北仑人,开出租车的贺先生。

  交往三月,双方公证财产后结婚

  两人交往三个月后,张女士提出要结婚。

  这让贺先生惊呆了,自己是个出租车司机,她是女高管;自己初中没毕业,对方是女博士;自己月收入只有三四千,对方月入破万……怎么想也不合适啊。

  可张女士说,自己年纪大了,没有孩子是人生的遗憾,再不抓紧很可能没法再当母亲。

  贺先生觉得也有道理,两人商量后决定,婚后必须要孩子,就迅速领了证。

  领证前,两人还去做了一次财产公证,列明两人的婚前财产,并约定婚后的工资、生活费、债务继续各自独立负担。

  “造人”失败,男方打起退堂鼓

  婚后,贺先生为了表现出一个丈夫的“担当”,主动提出上交生活费给张某,两人共同来承担家庭开销。

  “就他那点工资,虽然每回都说主动上交给我,其实真要花钱了,就伸手找我要。”张女士说。

  可努力“造人”半年多,都失败了。担心是身体问题,两人先后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不能怀孕与双方都有关系,谁也怨不了谁。

  两人开始商量试管怀孕的事,男方本就对生孩子没有太高积极性,一圈折腾下来已经打算放弃,但张女士仍十分坚持,他也只好配合。试管怀孕的费用,全部由张女士承担。

  在尝试了一次试管失败之后,张女士还想继续努力。贺先生却烦透了,开始抽烟喝酒,各种不配合。

  终于闹到离婚,男方要分财产

  今年1月份,两人大吵一架后,开始分居。看来“造人”是没希望了,7月底,张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时,张女士表示,两人婚前做过财产公证,财产问题写得很清楚明白,在财产上没有争议,痛痛快快离婚,互不影响。

  贺先生则坚决不同意离婚,除非平均分割两人的婚后收入。

  无论是庭审中还是调解时,双方都在财产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争议,没有达成调解的意向。

  张女士觉得还是应该先和贺先生把财产等问题谈妥,再行离婚。在法官的主持下,张女士撤诉了。

  本报通讯员 北璎 本报记者 周文丹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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