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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乘客飞机上吸烟千万别以为是小事

2014年09月02日 14:44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社评

  8月30日,从成都飞往北京的联合航空KN5216次班机上,竟有乘客在飞机加油以及飞行过程中吸烟。飞机到京后,当其他乘客向机组成员讨要说法时,中联航为在场乘客赔偿1800元现金。9月1日凌晨,中联航对此事作出回应,称乘务员果断制止了抽烟行为,且当日值班领导已当场道歉,并希望爱好吸烟的乘客积极配合禁烟规定。

  (9月1日《成都商报》)

  机上吸烟的危害,公众早已听过多遍,如污染大气、危害飞行安全等。源于此,乘客机上吸烟的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早在1988年,当时的中国民航总局就规定,民用飞机上都须禁烟,并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此外,我国的《民用航空法》也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而打火机、火柴等,就是被禁止的危险品。

  即便警示标志已经悬挂,安全检查也已经通过,还是有乘客能在飞机加油以及飞行过程中吸烟。我们必须谴责这些素质低下的乘客,但更需反思与飞行安全相关的制度设置与管理意识:一是安检制度。不少业内人士都表示,火柴是安检的盲点,这意味着安检制度应尽快升级;二是回应态度。面对乘客在机上吸烟这样危害极大的行为,相关方面做好安抚、赔偿、道歉、纠正等方面的工作,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遗憾的是,对于乘客飞机上吸烟一事,相关方面的态度,更像是一种“二次伤害”。在乘客提供的录音里,机长反复强调,“既然已经安全到达了,那还说什么呢?”同时,该乘客还表示,在太原机场等候时(由于天气原因,飞机曾备降在太原),有乘客质问机长,为何有人能在舱门口吸烟,机长竟称:“只要我同意,他们就能抽”。此外,在太原时有乘客要求再次安检再上机,同样遭遇机组人员的拒绝,再加上安检对火柴的无力,一条“危害链”其实已经形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结果很美好,但不能遮蔽了这背后的真问题。

  显然,相关方面的态度与做法,是没有诚意的,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面对飞行安全,海恩法则从来都不应该被忘却——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样的法则,想表达的意思也简明扼要,即安全事故是由量变到质变积累的结果。可以说,乘客机上吸烟,就是一种安全隐患,而没有诚意的回应与应对,则是对安全隐患的忽略与无视。这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

  众所周知,飞行安全无小事,必须防微杜渐。毕竟,飞行安全从来都不能依靠侥幸,而必须依赖于——重视每一个细节、排除每一个隐患。就如今有乘客机上吸烟一事来说,对吸烟者,要加以严惩,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严重代价;对相关方面,不仅要其向乘客赔礼道歉,更要反思与作为。毕竟,在飞行安全面前,只有牢记海恩法则,才能排除每一个安全隐患,也才能更好地呵护好飞行安全。(重庆晨报评论员 龙敏飞)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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