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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孩店内摔倒致肝挫裂伤 警方调解店方赔2千

2014年09月04日 09:4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10天内,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一连接到3起儿童在消费场所摔伤的投诉。

  儿童消费场所摔伤,商家要承担责任吗?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分析,商家的确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8月23日,高女士和老公带着自己7岁的儿子,到永康城区一家服装店购买服装。

  正当她看老公试装时,儿子在店内摔倒了。去医院一检查,孩子被初步诊断为“肝囊和肾囊有积液,肝挫裂伤”。

  高女士和店方多次协商无果。9月1日,高女士投诉到12315。9月2日上午,双方在店内协商时又起了争执,店家报了警。

  经辖区派出所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和解协议:店方赔付给高女士2000元钱,今后双方互不追究。

  无独有偶。8月29天上午,永康人老林带着4岁的孙女,在永康城区一家室内游乐场所游玩。孙女游玩时,不慎摔倒。医院诊断为“右髋骨骨折”,急需住院手术治疗,至少要上万元医药费。

  游乐场负责人已赶到医院,看望小女孩,并和家属约定,待孩子康复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9月1天下午,又有一名男子到永康12315投诉:8月30日,他朋友9岁的儿子在永康市一家游乐场所摔伤,现在缙云一家骨科医院住院治疗。

  针对这些案例,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法律,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因此,在实际协商处理中,商家一般都要承担一定责任。

  工作人员提醒,如果自家孩子碰到这种情况,想要维权,关键是要搜集好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案发现场的实物及照片、被投诉的店主(店名)店址、店内的监控录像、安全警示标志、门诊(住院)病历、发票、医嘱、车票、投诉、报警、保险理赔的电话记录等。”

  通讯员 翁长武 本报记者 陈久忍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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