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吃人涵洞”整改应有时间表
昨日报载,距广州棠乐路“涵洞夺命”悲剧已过去近半个月,记者发现,多个曾被曝光水浸的涵洞还没开始挂牌,安全警示缺失。
当然,鉴于水务局承诺的是一个月内完成全市204个涵洞、隧道的安全警示改造,以及产权、管理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的标示工作,那么现在虽然时间过半,我们也还是应该多留一些耐心。
事实上,厘清涵洞、隧道的权属责任问题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拿发生事故的棠乐路涵洞来说,究竟它的管养单位是哪家,官方到现在还没公布,这涉及七人八命的赔偿问题。至于其他涉及到排水改造的涵洞,简直就是一个个烫手山芋,又要花钱改造,又要承担安全责任。
可是,如果考虑到在去年发生涵洞吞人事故之后,水务部门就已提出要对全市的涵洞做隐患排查工作,我们又不能过于宽容相关部门的工作迟滞,不能让悲剧后一次次的承诺成为空中楼阁。
想想看,如果在去年涵洞吞人悲剧后,水务部门能真正落实当时的承诺,厘清每个涵洞的权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今年又何至于再上演同类惨剧呢?行政效率的低下,政府部门间的扯皮推诿,有时真的是能害死人的。就连去年发生过事故的涵洞,至今不是也仍未完成排水设施的改造吗?
因此有必要提醒相关部门,不能每次发生事故后,都把承诺的条款“一二三四,再说一次”,而是必须真正落实下去!
而在明确涵洞权属责任之余,同样重要的是改善涵洞排水问题。涵洞作为附近居民往来通行的便捷之路,不可能都“一堵了之”。但有专家指出,广州多个涵洞在先天设计上就考虑不足,当务之急不是只做“挂牌”等表面功夫,而是改善涵洞排水设施,尤其需要明确整改完成期限。譬如棠乐路涵洞,从2011年被媒体曝光为水浸黑点,至今已经三年了,今年6月,白云区水务局曾再次表示正在做整改方案走程序的流程,只可惜流程未走完,事故就发生了。像这样拖了三年之久的涵洞改造工程,到底能不能加快进度,让市民有个盼头呢?全市204个涵洞、隧道中需要改造的那部分,又能否一一列个整改完成时间表呢?
但愿涵洞安全不会成为“老大难”问题,关键是必须建立起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