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女书记酒后砸店”暴力化表现权力失控
3日,一则名为“女书记酒后砸饭店”的消息在网上大量转载。当事人系山西省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洪洞县已对涉事的9名干部作出了处理,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撤职,其他人被处分。(《京华时报》9月4日)
有句话叫“不作死就不会死”。在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猛吹的语境下,女书记此举可谓顶风犯案,被撤职的行政处分一点也不为过,严格说还应受到治安处罚,赔偿打砸造成的损失。虽然当地纪委对“酒后砸店”并没有作过多解释,但由此可见权力失控到了何其严重程度。
“酒后砸店”的关注点,恰就在“酒”和“砸”两个字上。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一是用餐标准有没有超标,是否属于公款吃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许多地方和部门出台简化公务接待措施,其中包括公务接待禁酒。女书记的这一餐却远远超过了规定标准。二是砸店的理由究竟是什么,若真是如网上流传的“嫌烟酒档次低”,那又凭什么嫌弃?
不管砸店的原因是什么,足以让人对书记们的行为展开丰富联想。大吃大喝已经成为习惯,对厉行节约有极大的不适应性;存在严重的官本位主义,追求奢靡和高档享受;个人作风出现严重“暴力倾向”,对出现问题和争议不是靠正常途径去解决,而是采取打砸的暴力手段。商业消费尚且如此,那么在面对民生问题,群众诉求或者调解纠纷之时,岂不是如法炮制?
官员“作风暴力化”在现实中有很多案例,比如暴力阻挠记者采访、面对下跪群众的麻木不仁,还有“随便你去告”或“分分钟搞垮你”的叫嚣,都层出不穷。部分地区的基层权力不仅出现了不作为与乱作为,还出现了暴力化的苗头。“酒后砸店”的底气从何而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廉政和作风建设难以毕其功于一役,长期形成的积习,需要一个一个去求解。
透过个案可以看出,基层权力的约束还有待加强,八项规定的执行也还未全面到位,加强对官员的管理和权力的约束,依然面临着很艰巨的任务。“以案说纪”就是一种及时有效的手段,从严惩处每一起违纪违规行为,才能彰显制度威严与治理决心。(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