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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厨房煤气罐爆炸致门口顾客受伤 被判赔2万

2014年09月10日 09:5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嘭”的一声,奉化一小区超市厨房的煤气罐爆炸了,玻璃四溅,货架上的瓶瓶罐罐散落一地,对于这起发生在今年4月份的事故,周边居民仍记忆犹新。奉化的徐女士,也因为这起事故受了伤。

  今年7月份,徐女士把超市老板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孙某赔偿损失3万元。

  当天,徐女士正带着孩子在超市门口坐摇摇车。结果超市厨房煤气罐爆炸,徐女士的面部和左手,被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划伤,住院16天。

  经专家对闪爆现场和使用的燃具分析检查,认定是由于该超市店主在烧菜后未将液化石油气阀门关闭,才引发的事故。从现场橡胶管被烧焦损坏情况分析,店主在烧菜过程中,橡胶管被灶具旁的烧菜锅烫焦,进而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遇到电子明火点燃后发生了液化石油气爆炸。

  徐女士说,事故造成自己多处身体受伤。经医院诊断,徐女士为脑震荡,面部软组织挫伤,下唇皮肤裂伤,左右软组织损伤。她认为,自己是在超市消费的,事故也是由超市老板的原因造成的,因此起诉要求孙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被告孙某表示,当天他进厨房时,确实闻到了煤气味,但觉得应该问题不大,不想一开火就发生了闪爆。他也因为这起事故受伤严重,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至于赔偿,他表示自己也不是不赔,只是3万元这一数额,实在太高了。

  昨天,经奉化法院调解后,被告孙某向徐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

  本报通讯员 冯筏

  本报记者 周文丹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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