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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新建养老机构最高可获50万扶持

2014年09月11日 13:4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新建养老机构最高可获50万元扶持。9月10日,记者从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获悉,顺德将设置专项资金扶持区内社会组织,该区拟通过充分发挥资金激励效应,培育发展一批影响力大、社会需求度高、品牌效果突出的社会组织。

  顺德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需要,重点扶持发展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他根据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需要扶持的社会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的社会组织需要是登记成立一年以上,在申报专项资金的前两年年检均合格。如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近两年年检的,应自登记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本次顺德对于社会组织的扶持将分为开办扶持、竞争性择优扶持、等级评估奖励三部分。在开办扶持上,顺德将对实施新建、扩建包括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场所的实体性公益项目,项目经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经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根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多不超过50万元。

  竞争性择优扶持方面,顺德将每年根据政府重点扶持的社会组织类别,从基本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社会、社会公信等方面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竞争性择优评选一批发展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的社会组织。其中,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每家每年可获10万元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可获每家每年5万元扶持。同一社会组织累计获得竞争性扶持最多不超过3年。

  此外,顺德为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评级,还特别设置等级评估奖励。今后,凡申请参与顺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且首次获得3A、4A、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分别获得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记者/刘嘉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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