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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购房首套认定将放松? 北京仍“认房认贷”

2014年09月23日 15:38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福州市发布房地产新政,称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随后有消息称,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记者上午向央行及四大行求证,并未得到回应。而多家银行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未变,首套房认定仍是“认房又认贷”。

  求证 还清贷款再买算首套?央行四大行未回应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意见》称:“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另外,“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

  这意味着,偿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可算作首套房,首套房的确定仅限于福州本地,在其他地区有房产不影响在福州享受首套房资格。

  新政一出,有券商人士爆料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目前正在吹风阶段,四大行也将出台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

  今天上午,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截至记者发稿时,均未作出回应。

  追访

  首套房认定

  北京仍“认房认贷”

  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记者上午采访四大行及多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目前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仍严格,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的认定还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就是只要在市住建委网站里查到名下有房,无论之前是否有贷款,再次买房的话,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贷。”农行大兴支行房贷经理张先生说,“认贷”就是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在哪、是否还持有,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贷款都按照二套房计算,首付需要七成。

  算账 100万贷30年 首套二套利息差16万

  如果算作首套房,购房者可以享受优惠,虽然银行目前给出优惠不多,最低有9折,但多数可以享受基准利率。如果按照二套房贷,那么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记者以贷款100万、贷款30年来计算本息总额。计算发现,如果按照二套房贷计算,要比按照首套房贷多出近16万。

  首套、二套房贷利息差值

  房贷 本息合计

  首套房贷 2287295.48元

  二套房贷 2446075.06元

  差值 158779.58元

  分析 业内:“认房不认贷”更可行

  首套房贷“松绑”并非首次传出消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后续银行放贷政策松绑不可能只看贷款存量,因为如果按照这一口径松绑,并不符合目前满足首套自住房信贷的政策要求。如果首套房贷的界定放宽,可能激发大量的改善性需求,拉动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如果房贷还清,仍持有一套或二套房,再购一套新房还能算首套的情况不可能发生。但房贷放松是大势所趋,如果真有房贷政策,则应主要支持首套房贷,尤其是普通住房。(记者 易朵)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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