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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回应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系媒体误读

2014年09月28日 02:5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哈尔滨市日前发布《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当地媒体对此的解读中有一条“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迅速成为网络热议话题。27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杨杰表示,该解读系媒体误读。

  有媒体对《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报道中提到:除了打骂等,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

  对此,杨杰表示,《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一共35条,其中没有对家暴的概念做出规定,只是对妇女受到家庭暴力后该如何求助等救济途径做了方向性的规定,因此,“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的解读系媒体误读。

  哈尔滨市妇联副主席胡松涛告诉记者,关于家暴的概念在2008年7月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印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婚姻法的司法解释里均有明确的规定。

  胡松涛表示,妇联组织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家暴概念为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暴也不一定都是男性对女性实施,也有可能是女性对男性实施。”胡松涛说。

  据了解,哈尔滨市现有妇女478.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9.7%。多年来,哈尔滨市妇女面临劳动就业性别歧视、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保护不到位,性骚扰、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诸多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哈尔滨市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出台,旨在更加全面地保障哈尔滨市妇女的合法权益。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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