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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称千万家财给女儿没钱买药 女儿:给父百万

2014年10月14日 11: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将自己的全部家财都挂在了大女儿的名下,她每个月收着丰厚的租金,我却连买药都没钱……”年过古稀的林伯,年轻时打拼出一番事业,原本可以安享晚年,然而他却与自己的大女儿闹了矛盾,还将大女儿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案件在南海区法院大沥法庭开庭审理,老人继续在法庭上控诉,不过面对的却是空空如也的被告席。在庭审过后,大女儿的律师回复记者,其实这些年来,她陆续给老人100多万元,而老人的生活也并非如其所说的惨淡。

  自称白手起家至家财万贯

  林伯1986年下海创业,白手起家,先后独资开过多间五金机械厂,赚到厚实的家财。

  2005年,他决定新建更大的工厂。于是,他与有关单位洽谈,承租了一块面积为11.308亩的土地,承租期限为20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承包方一栏签的名字是他大女儿的名字——林欢(化名)。

  “我年纪大了,跑腿也跑不动,她跟我是一家人,所以就由她做代表签名。”林伯解释为何用他女儿名字签字。林伯还说,林欢后来也到他的厂里做出纳。

  称女儿独占厂房只给2万

  林伯说,新公司经营了一两年后,他感觉到业务量上不去,而自己年事已高,也没有更多的精力经营公司。2008年10月,他和林欢将公司结业并转让,把厂房出租给他人经营。

  “公司结余款、机械转让所得以及半成品处理所得,我一分钱都没有自留,全部由林欢入账,但她却从未向我交代过,最近我找了第三方机构评估审计,得知这些钱约有600万左右;厂房的租金也由她收,2008年10月至2013年底,每月约有5万元,2014年6月开始升至每月9万元,这些钱一直被她控制着,拿来买房买豪车。”林伯称,这么多年来,大女儿就只给过他约2万元。

  公司结业后的几年里,林伯靠着以前的一点积蓄和每月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生活,还能应付。但是身患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高血糖等疾病的林伯,求医的费用高昂,日子久了,他也捉襟见肘起来,“连上酒楼喝茶都不太敢了”。

  发展:父告女欲拿回承租权

  林伯称,因为收租权的问题,他与林欢的关系愈来愈差。

  老人决定将大女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2005年12月2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实际承租人是他本人并判决林欢将土地的使用权、租赁权、收益权等权利归还给他。

  案件昨日上午正式在南海区法院大沥法庭开庭审理,而林欢和律师都没有前来,法院决定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作证:小女儿称姐姐不感恩

  一场家庭纠纷最终闹到了法庭。除了林伯早年的工友、堂亲出庭为林伯作证,证明涉案土地实际是他承租的,林伯的小女儿林琳(化名)也有作证。

  作为原告的女儿和被告的妹妹,她选择了支持原告,也就是父亲夺回姐姐的收租权。

  反驳:陆续给林伯超百万

  昨日下午,记者曾试图通过电话联系林欢,不过连续打了数次电话,林欢依旧不肯接电话。记者只好发送信息,表达了希望对其进行采访的愿望。不过,直至截稿为止,林欢仍没有回复。

  林欢的代理律师则简单地回应了记者的问题。他表示,林欢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所以无法与记者进行对话。他说,林伯所说的并非事实。首先,林欢多年来陆陆续续给了林伯超过100万元。今年开始,林欢每个月都会按时支付父亲5万元,这些都有相应汇款单予以证明。

  其次,承租土地所需要的资金,其实是林欢自己支付的。至于林欢的资金来源,律师表示不太清楚。此外,对于林伯为何会与大女儿交恶等问题,律师表示这些家庭纠纷,他并没有仔细地过问,所以并不是很清楚。(刘艺明)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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