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为出国草率嫁老外 新郎一去不返无奈离婚

2014年10月21日 09:0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为出国草率结婚 新郎却一去不返

  无奈之下女方只好选择离婚

  为了圆自己的“出国梦”,2012年11月,家住柳州的覃女士嫁给了英国籍男子麦克。其实,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彼此也不了解,但为了出国,覃女士与麦克草草就在柳州完成登记结婚。如今已过去2年,出国没出成,覃女士只好选择离婚。日前,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官司。

  2011年7月,31岁的覃女士通过网络认识了英国籍男子麦克,麦克于2012年11月来中国与其见面。同月12日,双方来到柳州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加上签证到期,2012年12月,麦克便回到英国,一去不返。今年6月,由于无法去英国生活,且长期与麦克分居两地,覃女士无奈之下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

  覃女士认为,原本自己希望和麦克到英国生活,但是婚后她和麦克一直分居两地,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且在分居期间麦克也极少过问自己在中国的情况,双方彼此积怨,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导致感情破裂。因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一年多,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正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要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对涉外离婚案件来说要送达就没那么容易。法院要通过外交途径将法律文书送达国外的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容易弄丢,有些国家还拒绝签收;起诉离婚的国内方在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时,也需要将护照、结婚证、委托书等交给律师,并相继在国内和国外办理公证认证。当事人收到文书后,还将由法院进行缺席审判。所幸,本案中,英国籍男子麦克虽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但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同意与覃女士离婚。

  最终,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感情是维系夫妻关系的纽带。覃女士与麦克自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少,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此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法院对覃女士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请予以支持。(南国今报)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