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摆脱补贴思维 车改难免多质疑
车改方案设定的补贴标准,被很多人理解为“一刀切”。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现行车改是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相结合的改革方式,地方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原则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有较多自主决策权。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并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后出台。(10月21日《人民日报》)
车改试点若干年,一路质疑声相伴,究其根源,普遍采取发放补贴的方式,尤其是按照不同级别确定补贴标准的做法,给大家公权、特权享受理所当然,公车“奶酪”动不得的感觉,没了公车就得给公车补贴,以致出现个别地方支出反而加大的现象。姗姗来迟的顶层设计同样没有跳出这一模式,改革合理性及其收效如何难免会招来疑惑的目光。
正如工资分配、养老双轨改革一样,之所以一直难有实质性的推进,就因为利益羁绊导致阻力重重,而某些改革往往都无一例外地“保证”,不会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降低,而车改发放补贴的模式无疑同样基于这一思路。改革的目的在于促进合理、公平、节约,既然坚持保障既得利益不受影响,效果又如何能够体现出来?将原来不确定的隐形、半隐形福利变成显形、固化的福利,又怎能不遭到公众的吐槽和不满?
从此前个别地方的试点来看,不管因公出行机会多少同等补贴,或者不同级别确定不同补贴标准,不仅公众舆论颇有微词,而且公务人员内部也有“想法”;一方面群众质疑补贴不该发或发得多,另一方面基层人员叫苦补贴不够用,其不公平、不合理弊端显而易见。公务出行当然不能让当事人自己掏钱,但只有去特权化的车改才能既为民众接受,又能避免内部分歧,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路径或在于,回归昔日实报实销模式。
按照公务出行支付的实际费用,虽然可能操作起来繁琐些,远没有发放补贴那样来得简单、省事,却可以最充分地体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和厉行节约原则,进而以彻底告别公车特权的诚意,消弭公众存疑,赢得支持和点赞。□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