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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区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可领810元生活费

2014年11月03日 09:3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金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11月1日开始,金华市区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可以获取到810元基本生活费。

  据了解,困境儿童保障对象的评定分为家庭困境儿童和自身困境儿童两类,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婺城区、开发区、金东区三块区域,目前符合标准的,有300多人。

  只要是父母双方均存在失踪、死亡、服刑、重残或长期患病的情况和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残儿童都纳入了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按照市区社会散居孤儿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

  补助的年龄段是0到18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补助的额度每人每月为810元,如果之前有领取低保、残疾人补助等困难补助的话,实行差额补助的方式,就是不满810元的补足到810元。

  此外,申请的程序也比较简单,符合发放条件的困境儿童只需去当地民政部门申领审批表,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以及区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就可以获得这笔补助。审批通过的话,每个月的补助会打到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卡上,也不需要到什么地方去领取。

  很多人会有疑虑,这笔补助能真的落实到困境儿童身上吗?

  对此,金华市民政局也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审核获批后,他们将进行身份认定,非亲生父母养育的儿童,临时监护人必须征求儿童其他亲属意见。社区(村)与儿童监护人也会签订抚养照顾协议,明确基本生活费资金使用范围和监护人责任。社区(村)也设立了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被养育动态,确保儿童福利资金发放到位、真正用在困境儿童身上。(记者 侯明明)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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