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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军转干部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4年11月14日 11:2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成都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部”)缴存公积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本月起,成都军转干部未选择在地方单位就业的,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按照新出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由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未选择在地方单位就业的,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开设住房公积金扣划专户,由个人按月缴存。军转干部服役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入新开设的缴存账户,合并计算缴存期限。 (记者 赵素冰)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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