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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调查:法治承诺“大限”将至 铁腕治污效果几何

2014年11月19日 16:0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渭水银河清,横天流不息”,李白当年登临终南山,北望渭河清波,感慨不已。在近现代厚重的陕西文学里,渭河被描述为波澜壮阔、秀色宜人。她每年向黄河注入百亿立方米的水量,养育着母亲河。但近年来,少有人愿意歌颂渭河,环境污染让她的水质日渐污浊、沿河脏水横流,垃圾汇入黄河。

  “依法治理生态,就从渭河开始!”2012年,陕西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启动史上最大规模的渭河治理工程,启用最为严厉的立法、执法手段,三年让渭河除污见清。

  法治承诺“大限”将至,“铁腕治污”效果几何?新华社“法治中国”西线调研小分队记者近日沿渭河走访,实地调查治理效果。

  不堪回首:母亲河成为“污水道”

  “泾渭分明,是指渭河水中泥沙多,不是说水发臭,更不能成为污染的理由。当时一些河段水都染成黑色了,不治理就是造孽。”咸阳市民谢元老人激动地诉说。

  渭河,虽然流域只限于甘肃、陕西,但她孕育中华文明史的伟绩足以让每个中国人骄傲。站在渭水之滨北眺,数十座帝王陵墓沿莽原铺陈开去。南望,云横秦岭,古渡千年。现代,渭河依旧是三秦大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极”——流域内集中了陕西64%的人口、56%的耕地和80%的工业总产值。

  然而,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加快,渭河两岸盛景不再:采沙泛滥让河滩千疮百孔,工业和生活污水肆意排放,生态功能基本消失。渭河成为关中地区污染排放的“下水道”。

  “开始时水质变脏只能灌溉,后来鱼虾稀少甚至绝迹,再后来滚滚黑水不时泛起白色泡沫,百米之外恶臭扑鼻,一些附近村民被熏得头痛不止。”谈起当年的污染状况,陕西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党德才说。

  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渭河河水水量锐减到30亿至40亿立方米,甚至出现过断流。水脏、水臭成为渭河的主要特征。2011年的污染报告显示:渭河水质综合评价为重度污染,干流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69.2%。

  严格执法:渭河污染源被贴罚单

  “现在的渭河,波光粼粼、河水变清,河畔绿树成荫,公园景色宜人,徜徉在滨河大道悠然自得……”现在,沿渭河一路下行走访,沿岸群众向记者表达着对渭河生态重大变化的喜悦。

  “回首三年治理,说易不易,说难不难,关键就是能不能下决心真正实施法治”。陕西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说,保护渭河有多部法律可依,国家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在省级层面有《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还新颁布了《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问题是,这些法律在过去没有真正严格执行。

  治污之初,陕西省委、省政府和人大、政协等多个部门派出调研组明察暗访,摸清了渭河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工业生产排放的氨氮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生态水不足等三方面因素,加之部分河道年久失修,丰水年灾情发生,污水四溢。

  党德才介绍,综合治理首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执行,清理和加固河道,打击非法采砂和把私挖乱采,治住灾情,然后将重点“战役”转向生态建设方面。

  首当其冲,陕西省将治污重点指向污染最严重的渭河干流流域,在2010年对沿线西安、咸阳、宝鸡三市开出了380万元的生态“罚单”。一年后,三市又因污染超标,再次被罚8900万元。副省长担任渭河综治委办公室主任,协调、监督各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无论政府、企业和个人,只要违反渭河生态保护法律、继续排污,都将受到严厉惩处。污染补偿金则全部投入渭河治理之中。

  “巨额罚款是严格执法的信号。”华阴县环保局局长左晓华说。这些年,生态执法从未如此严格,沿线地方、企业一见动了真格,算起了经济账,开始重视污染源的治理,纷纷关停、整改排放超标企业。宝鸡市将治污项目列入市县目标责任书;咸阳市给每个治理项目打分;渭南市采取现场督办、新闻曝光、亮黄牌等措施管控污染源。截至今年上半年,列入治理的225个污染治理项目,已经完成了209个;重污染河段地市自查污染治理项目80多个。

  在严格执法同时,陕西还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规范标准,明确生态考核。坚决淘汰对治理无望、达标无望的企业,提高城镇和企业污水排放处理率和达标率。新建四个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加大城镇和企业、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降低污水直排渭河。

  设立环保考核指标,才能降低“GDP冲动”。陕西省按年度对渭河流域五市一区治理工作进行考核,与经济指标一样兑现奖惩。

  “约束政府和企业排污冲动,还要做好全民守法宣传,让群众从自己守法行为中得到好处。”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徐刚说,过去渭河边有个干涸的臭水塘,人们路过都往里面扔垃圾。治理渭河时,他们清理垃圾,引入清水,建成汉城湖公园,免费开放。人们在这里散步休闲,互相监督不丢垃圾。随着渭河流域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十里荷塘、西安湖等11处生态景观相继建成并免费开放,滩区整治绿化及亲水景观面积已达21870亩。一条绿色生态长廊,正在渭河沿岸兴起。

  清水之愿:依法治污任重道远

  曾经污浊不堪的渭河正逐渐变清。2013年的数据显示,其干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24.3%,氨氮下降11.3%;干流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由2011年的69.2%,下降到2013年的35.7%,水质综合评价由重度污染改善为中度污染。多年不见的白鹭、野鸭也重回渭河之滨。

  治理成果只是初步的。最新的渭河环评报告显示,河水变清的目标仍任重道远。干流中游水质仍然较差、枯水期水质超标、氨氮超标严重等问题依旧没有明显改观。

  在采访中,环保和水利部门的干部不约而同表达这样一个担忧:“致污”容易“治污”难。依法治理渭河三年的“攻坚战”到期后,哪个部门牵头继续治理,谁来监督再蹈污染覆辙?

  不科学的政绩观、财富观、生活习惯与渭河的“清水之梦”矛盾,还在激烈博弈着,唯一的期盼就是法治的弦不能松懈。

  “我们在法治上进行了多种探索,比如完善立法,但在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环境教育等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王成文表示,法律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的强制性手段太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太轻,造成了严重污染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花钱治理。此外,环保责任多头承担、难以落实,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陕西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直指当前推进渭河治理中的诸多“病灶”。比如,目前环保方面的标准基本都规定了瞬时浓度标准,而缺少积累标准。英国在治理泰晤士河时曾关闭了两家化工厂,就是因为工厂排放的累积效应造成河里两种鱼类渐渐消失,而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标准。

  水资源研究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长安大学教授李佩成说,“战役性”方式治理渭河治标,“法治化”管住污染才能治本。只有通过完善环保法律法规、运用司法手段推进环境保护、监督,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等举措,才能早日让渭河实现一波清水。

  陕西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研究员刘世文说,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是有法可依但执法不严。有的领导一句话、个别政府部门开一个会、某些官商一个交易,都可能使法律权威尽失。依法治污迫切,依法治权更为重要。(参与采写记者:崔峰 陈晨 宋玉萌 白靖利 陈钢 都红刚 刘彤)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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