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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燃气漏气 一户不配合致全楼14家停气俩月

2014年11月21日 09:53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家住哈市南岗区理治街24号楼6楼的高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自家厨房地板与楼下顶棚连接部分的燃气管道因腐蚀发生漏气,需要从5楼顶棚处进行换管,但5楼住户担心破坏室内装修,拒绝开门让燃气公司进入更换管道,并提出1000元赔偿金以及600元装修抵押金的要求。现在5楼住户房门紧锁已搬出一个月,整个单元14户已经近两个月没有燃气可用,虽然经过多方介入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

  协商维修多次被拒绝

  16日,记者在高先生家中看到,厨房燃气管道底部漏气部分已被水泥糊住。高先生说,前段时间总是能闻到燃气味,9月23号时,发现厨房燃气味特别重,经检查发现燃气管道发生泄漏。随后,他给燃气公司打电话,燃气公司让他用水泥把管道糊住。燃气公司过来用仪器检测时,发现没糊住,必须关掉总阀,从501室厨房顶棚把受腐蚀的管道更换。由于楼下5楼家中只有一个刚做完心脏手术的78岁老太太,老太太称怕动静,不同意更换,说这是女儿的房子,等过几天老太太搬走后,让高先生和她女儿商量。此事就这样被搁置。

  高先生说,过了20来天,高先生看到老太太和她的女儿正在搬家,就上前和老太太女儿商量,希望老太太搬走后,可以从他家更换一下管道,如果其间造成了什么损失,由高先生给予经济补偿,但5楼住户仍不同意。

  5楼住户:要拿1000元赔偿金+600元抵押金

  燃气公司、社区多方协商没结果

  “因为这事儿,社区工作人员已经去过5次了,但5楼老太太一直不给开门,后来联系到她的女儿,但一直不配合,不让社区出头。她女儿说,社区的介入导致母亲病情加重。”平公社区委主任告诉记者,老太太女儿这种态度让社区无法继续介入协调。

  “损失没有她想像那么多,还不至于达到1600元的赔偿标准。”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岗第一营业分公司单经理告诉记者,燃气公司对此事也很无奈,已经去过3次,但5楼用户一直联系不到,由于燃气公司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采取强制手段。只要5楼住户配合,会第一时间安排施工人员施工并恢复,只需一两个小时便可解决问题。

  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思远对此表示,5楼住户作为此楼的共有人之一,应该配合公共设施维修,如果因为不配合造成大家权益损害,包括不能用气造成的损失,全体业主可要求5楼住户进行赔偿。5楼住户如担心装修破损,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赔偿数额由受害人进行举证。赔偿金是实际造成的损失后所付的金额,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支付,但受害方无权提前索取。如果燃气管道因自然老化导致无法使用,赔偿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如果可以举证管道腐蚀是由6楼住户造成,责任应由6楼承担。

  随后,记者联系了卢家派出所,派出所赵警官表示此事涉及民事纠纷,派出所无法介入。

  漏气部分已被水泥糊住

  高先生给记者出示自己女儿和老太太女儿的聊天记录,经过她们短信交谈,高先生女儿同意交1000元赔偿金,老太太女儿张女士提出,墙面、橱柜、排油烟机一旦损坏且无法修复或影响外观,由高先生负责,并提出再付600元押金的要求。高先生说,5楼住户提出要求,如果破坏5楼橱柜隔板,再收取600元押金,相当于自己赔付1600元。高先生认为,实际损失远低于1600元,5楼住户的要求有些过分,拒绝再拿600元抵押金。

  “我现在还预想不到施工过程中会出现什么状况,600块钱押金还多么?那1000块钱顶多算是精神损失费。赔偿金是他女儿亲口承诺给的,我们不会再让步,我们家一点责任没有,是他们牵连大家没有天然气用,如果他们觉得1600行就行,不行拉倒。”老太太女儿张女士说。张女士告诉记者,非要1600元,是因为前几年与楼上有过一些矛盾而闹过不愉快,她也想让大家尽快恢复使用天然气,但6楼住户的态度让自己难以接受。(实习生 史均欣 记者 王雪梅)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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