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给举报者穿上制度的“防弹衣”
2014年12月17日 13:0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湖南省新邵县基层纪检委员杨斐,由于频遭电话恐吓,已穿防弹衣一个多月。此前,杨斐曾向新邵县纪委实名举报上级领导。(12月16日《新京报》)
长期以来,群众举报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匿名举报相比,实名举报者通常是案件的知情人,提供的信息会更准确;对于实名举报案件,各级反腐败机关也会更加认真对待,并优先受理。
然而,说着容易做着难。《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5.8%的受访者表示,得知腐败信息一定会进行实名举报。这样的调查结果并不意外,像湖南这位基层纪检干部一样因实名举报遭到恐吓威胁的人不在少数。比较出名的一个是《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一个是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两人都曾被被举报者扣上污蔑造谣、恶意中伤的帽子,这时如果没有官方强力回应,实名举报者可能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这就需要尽快建立健全举报人安全保护相关法律,为举报人及其家属等相关者的多方面安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举报人权益救助机制,对遭受打击报复者提供保护措施,对那些打击报复者坚决依法严惩。更为重要的是,反腐败机关也要依法独立办案,特别是对实名举报案件一定要排除干扰,确保办案结果客观公正。唯有如此,才能激发正义之士实名举报的动力,彰显社会反腐和法治文明的力量。盛人云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