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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将建立统一互联网办税平台

2014年12月24日 09:12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三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创新管理和服务,通过建立统一互联网办税平台和优化12366热线服务,采取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优化区域纳税服务,共同推进区域税收现代化建设。

  据了解,未来,三地税务机关将共同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统一办税平台,设计统一徽标(LOGO)。纳税人打开互联网,即可点击看到京津冀统一的网上办税平台,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就可接入到三地税务机关的办税系统。

  三地税务机关将实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等联合管理和服务。信用等级通用,对于三地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三地税务机关相互认可,与本地A级纳税人企业同等待遇。对于有违法记录的D级纳税人企业,三地同等监管;税收资质互认,对纳税人已享有的税收资质(如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等)在纳税人迁移时,承接地主管税务机关继续予以认可,承接时不再审核调查,并加强后续监管;涉税信息互通,进一步整合三地税收征管资源,推进涉税信息共享,特别是非正常户、走逃户等涉税信息在三地之间共享,便于协同执法,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同时,推进税收信息数据的综合开发与科学利用,建立京津冀税收数据情报交换机制和税收风险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合作;简化迁移手续,对于在三地间迁移的纳税人,在迁出时不作注销清算,探索建立完善京津冀三地税务登记一体化管理办法,逐步统一规范税务登记标识,为产业转移和企业合理流动提供便利,减少征管漏洞;强化有效管辖,完善纳税人在三地间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协作办法,简化外出经营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加强监管,既避免重复管辖,也防止漏征漏管;适时协同执法,逐步统一京津冀三地针对违法行为认定的执法标准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立经常性的稽查情况通报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对跨省重大税务案件进行联合稽查,适时同步开展联合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增加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整体合力。建立快速协查机制,畅通异地协查渠道。

  三地税务机关还将加强共享协作,优化12366热线服务。共享12366知识库地方知识内容,统一答复口径;建立工单传递处理工作机制,对无法依托知识库明确答复的地区个别政策、流程执行差异等问题,及时传递至问题所在地回复。整合宣传资源,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合作,联合举办大型税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据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杰明介绍,目前,三地六方税务局的局长已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新格局。省国税局对总局提出的三个方面共16项任务也进行了梳理分解,并根据各处室职责明确了负责部门和协办部门,加强与总局对口司局和京津冀税务机关的对接,共同协商研究具体的衔接落实措施,围绕支持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研究探索税收管理服务的新方式和新方法,不断推进京津冀区域税收现代化建设。 (张士勇)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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