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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全县追贷差了法治这张票

2014年12月30日 10:4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10月底,61岁的安徽临泉县农民郑先国(化名)突然收到村干部送来的还贷催款通知单。但他2006年就已将贷款全清,他对村干部出示了当年的还款回执单。然而村干部表示,他的名字仍在镇上下发的不良贷款清单里,“不还款就取消你和老伴的低保。”(12月29日《新京报》)

  欠了信用社的钱,当还。郑先国能出示当年的还款回执单,应为不假。郑先国是否还有其他不良贷款纪录,从新闻中看不出。但按常识而论,低保是低保,贷款是贷款,应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一个是关乎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另一个则只是信用社和当事人的之前契约,要追款,也应由信用社出面而非村干部,更不能以取消低保相要挟。问题解决,更是要靠法律途径。而现在,不但出现了村干部追贷,还表示“不还款就取消你和老伴的低保”,着实让人瞠目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自今年10月起,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成立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不经法院程序就直接拘留。郑先国的经历,只是当地正在进行的一场不良贷款清收行动的一个剪影。

  还原这么一段新闻,或许,法律界人士的解释更准确,村民与信用社的贷款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应该通过法院走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而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民事纠纷,包括对欠贷人以取消低保、停发养老金相威胁,对欠贷的公务员给予停薪停职或不提拔等处理,都没有法律依据,超出了政府职权范围,属于滥用行政职权。

  政府以强有力的手段解决问题,只要合法合规,则纵然有人不配合,却也无可非议。但临泉当地政府的做法,从法律人士的分析来看,却只能说,这是权力绑架权利的又一展现。揆诸现实,不能不说,如临泉县这般抱着权力绑架权利思维的政府官员还不在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临泉县全县追贷的做法,该叫停了!类似以权代法的行为,也值得各地政府部门警醒。评论员 肖应林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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