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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用尚未出台规定清理楼顶广告遭质疑 被指政策穿越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30日 16:1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郑州市城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有证”楼顶户外广告牌恢复原状。

部分“有证”楼顶户外广告牌已开拆,此为拆除前后对比图。

  12月初,河南省人民会堂“违法存在10年”的楼顶户外广告被强制拆除,引来市民的点赞。然而,当郑州市城管局紧接着下达多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全市楼顶户外广告恢复原状时,却引来了业界的质疑声:用尚未正式出台的政策清理现有的楼顶广告牌,难道政策也能玩“穿越”?

  据河南省广告传媒业商会统计,郑州市300多块楼顶户外广告牌都在“改正”范围,100多家广告公司将因此“倒闭”或“转行”,成千上万名从业人员面临“失业”风险。一个存在了20年的行业突遭“灭顶之灾”,难道真的是广告公司集体违规违法经营所致?本网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有没有许可证,都一律拆除

  12月6日,河南三星广告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涉及楼顶户外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相继收到郑州市城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是违反《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擅自设置楼顶户外广告,限3日内恢复原状。

  “为何有证的也要‘改正’”?据河南省广告传媒业商会户外广告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坤介绍,被“整改”的300多块楼顶户外广告牌里,有190多块在2004年前获发《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2007年郑州市规划局出台的“市内户外广告规划”也规定,取得原《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广告牌予以保留。

  而在12月8日郑州市城管局对广告公司《<立即暂停“一刀切”拆除户外广告>的回复》中称,部分广告公司持有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04年12月31日,现已失去法律效力,属无效证件。

  “城管局不光否定了原有规划,而且连其自身行为也前后矛盾”,河南省广告传媒业商会会长宋玉建说,“就在2013年9月,各家广告公司还将许可证送交郑州市城管局广告处审核,并按广告牌数量多少、面积大小缴了罚款,从未收到证件是否有效的确切答复!”

  宋玉建说,“按照《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们的许可证仍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该条明确指出,‘郑州市、上街区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既不批准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批准’”。

  但据了解,12月5日下午,郑州市城管局决定派副局长到各区督办时明确要求,不管是否办有设置许可证,都一律拆除。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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