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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因生活拮据介绍女友卖淫 一审获刑九个月

2015年01月07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衢州1月7日电(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姜杨彪)两年没有工作的浙江江山小伙生活拮据,为了赚钱,他不惜介绍刚认识的同居女友宾馆卖淫,5次非法获利500元,在某日凌晨再次卖淫时,被警方当场查获。记者7日从浙江江山法院获悉,该小伙因介绍他人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9岁的田斌(化名)是江山本地人,小学毕业的他16岁便开始打工赚钱,刚开始几年,田斌时不时还能汇些钱给父母,也算是一位懂事明理、靠双手勤劳致富的小伙儿。

  然而在繁华都市打工的田斌,免不了会受到外界奢靡生活的诱惑,不安现状的田斌逐渐变得懒惰,27岁便无业。

  2014年6月,已经回江山两年的田斌认识了开旅馆的老板娘王梅(化名),后二人相互留了联系方式。一个月后,田斌认识了21岁的山东姑娘柳倩(化名),不久后两人便以男女朋友名义生活在一起。

  坐吃山空的田斌已经两年没有工作,认识柳倩后又要负担两个人的日常开支,拮据的生活让田斌在女友面前抬不起头。思量再三,他竟然想到了通过介绍女朋友卖淫来赚钱。

  从2014年7月起,田斌先后五次介绍其女友到宾馆卖淫,非法获利500元。经商量,他俩还将所得的嫖资的三成给了旅店老板娘,用作“感谢费”,其余部分则用于两人共同的生活开支。

  2014年7月30日凌晨,住宿于该旅馆的刘涛(化名)要求老板娘为其介绍卖淫女,王梅便打电话给田斌,后田斌将柳倩送至宾馆,自己则到门口“把风”。十分钟后,在民警的例行检查中上述二人被查获。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田斌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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