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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56家单位既拿车补又坐公车 被点名批评

2015年01月13日 17: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2015年新年伊始,江西省新余市出重拳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

  新余市纪委介绍,此次检查中发现了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租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租用公车从事一般公务活动、审核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不严、规避监督检查等4类典型问题。对56家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除被点名批评外,其违规租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律由当事人全额补交。

  2014年初,新余市先行先试启动公车改革,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余市本级共清理出近800辆公车,其中报废处理一部分,保留了100多辆,其余的近500辆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对保留的公车,新余成立了公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务人员需要用车时可从公车服务中心租赁。

  自实行公车改革以来,新余市陆续开展了不在岗却领取车贴专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明察暗访、违规租用公务用车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遏制了“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现象,保障了公车改革落到实处。(记者郭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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