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限高杆杀人”的悲剧应避免重演
1月26日中午12时许,一辆载有50多名乘客由河南省开往天津市的长途大客车在途经津霸公路王庆坨路段时,撞上限高杆发生单方事故,事故造成车内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大客车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当中。针对这种情况,有人建议:限高杆应该改变材质,用塑钢或玻璃钢等其他材料替代。对此,有关部门曾回应:改变限高杆材质不太可能。因为设置限高杆的真正原因是“限载”,就是怕超重大车压坏桥梁。(1月27日《今日早报》)
所谓的调查,实际上也只是厘清责任的承担问题,但“两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悲剧已然发生,这才是最沉痛、最应该反思的。近年来,“限高杆杀人”的悲剧,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完全是司机的因素,或者麻痹大意没有看到限高杆,或者交通标志意识以及安全意识不高,抱着侥幸心理冲杆;另一种则是交通部门设置限高标志不规范,或者根本没有设置限高标志,导致司机来不及反应“误撞”。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思考让限高杆尽量不要“杀人”,毕竟人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避免“限高杆杀人”的悲剧,在现代科技条件之下,完全是可以做到的,而且思路有很多种。“限高杆杀人”的悲剧不断上演,相关部门“无动于衷”,说到底还是思想认识的问题,没有首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问题,而考虑的是对设施的保护作用,考虑的是如何真正把超高车卡住。这种思维导致的后果,即使没有发生“杀人”悲剧,也往往因为超高车被卡住而导致交通拥堵。
避免“限高杆杀人”悲剧,必须思考如何给限高杆注入科技含量,至少以下思路是可以考虑的:第一,可以考虑形式的限高杆与实质经济制裁手段相结合,限高杆以弹性材料制作,超高车冲杆后可以通过,但处以高额经济罚款与驾照扣分;第二,限高杆预备化,在正式的限高杆之前设立预备限高杆,预备限高杆采用弹性材料,同时配以高频警报,当超高车触碰预备限高杆时,就可以起到提示作用,司机可以采取紧急措施不继续撞上限高杆;第三,注入高科技含量,将限高标志制成报警器,超高车一旦进入一定范围,就自动发出警示信号,让司机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
限高、限宽、限载重等,都是主管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所设立的限制措施,具有对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强制性保护作用。但是,怎么设置、用什么材料设置、设置的措施应该具备哪些功能,首先应该基于对生命的尊重,考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以人为本做好设计,切莫让“限高杆杀人”悲剧不断重复上演。 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