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通过全国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法规(图)

2015年01月29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北京通过全国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法规(图)
29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获得高票通过。 曾鼐 摄

  中新网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 曾鼐 陈建)中国第一部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法规29日获每年一度的北京市人代会高票通过,正式出台。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在29日闭幕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600余名市人大代表投票表决,获得高票通过,其中656人赞成、14人反对、6人弃权。

  该条例对居家老人最为关心的基本服务内容作出指引性规定,包括用餐、医疗卫生、家庭护理、紧急救援、日间照料、家政、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等内容。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当天表示,部分代表提出,条例中一些规定立意较好,但比较原则,落实起来难度较大,条例出台后应及时出台配套办法。

  法制委员会称,目前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配套办法,包括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办法,养老服务评估办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办法等。2015年5月1日条例实施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问题文件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

  资料显示,至2014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超过300万,且以每天400人、每年15万人左右的规模和年均6%的速度增加。其中,96%的老年人选择在家或社区养老的居家养老方式。2014年7月、9月、11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三次审议过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