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公积金制度可再多些穷人经济学

2015年01月30日 12:57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1月29日《京华时报》)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明知道这钱是你的,但偏偏不让你用,这就是公积金。有人认为公积金是“劫贫济富”的制度,高收入人群很容易享受到公积金的好处;而低收入者如果买不起房,公积金便根本无法使用。在当前的现实下,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

  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3月,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这意味着,公积金利用率大约只有50%。这使得公积金制度饱受质疑,再加上公积金在管理上呈现混乱状态,不仅有多套系统,而且各地也各自为政,更让公众对这一制度不满。

  在这样的质疑与非议下,一些地方开始放宽口子,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这是进步。如今,三部门再次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就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这是显而易见的进步。这意味着公积金制度已经开始为穷人办事了,哪怕买不起房子,公积金也能为低收入者所用,这样的纠偏才是公积金制度的应有之义。

  之前不少地方也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但利用率却很低,如2013年广州统计公积金提取金额中,用于租房的仅1%。一方面是程序的繁琐,各种证明繁琐不堪;另一方面,不少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是根据缴存余额评估贷款额度的,如果租房用了,必然会影响后续的贷款,这就需要相关制度的无缝对接。

  公积金放宽提取条件令人欣慰。根据定义,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有“保障”二字,便意味着其还可以再多些穷人经济学。如有专家就建议,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租房,还应可以用于支付购房契税、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与住房相关的税费使用;此外,如有特殊需要,还可研究增加因大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样的拓展并不过分,住房公积金虽是专项专款资金,但钱毕竟是个人的,其理应有更多的自主权。任何保障政策在制定之时,都应该多些穷人经济学的思维,唯有如此,保障制度的善意初衷才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三南布衣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